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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合同制保安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16:45:00 点击: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保安3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郧阳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保安岗位一栏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体型端正,形象好,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消防服役经历或两年及以上消防队一线(或武警一线)工作经历优先。

5.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一经录用,需立即上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校期间(或服役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郧阳区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

2.报名资料

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证、高中及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监审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可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反纪律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可参加招聘考试,本次招聘通过体能测试、笔试、科室试工、集中面试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体能测试通过者方可参加招聘其他环节。试工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及形式

①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长为120分钟。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②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加分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安保队伍建设,提升突发情况处理能力,确保招之能用、用之能战,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治安消防岗位报考人员中对具有消防服役经历或两年及以上消防队一线(或武警一线)工作经历优先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5年3月31日以前。

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542日至202549期间,携带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聘用合同、岗位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相关佐证资料提交医院人事科,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2.试工

1)人员确定

笔试过60分的人员进入试工环节。

2)时间与地点

试工考生安排至保卫科相应岗位试工,试工时间不超过一周。

3)考核形式

试工由所在科室对试工者的基础知识、沟通能力、应急事务处理能力、PPT汇报等综合能力进行考评。

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考生试工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3-5分钟/人,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组专家根据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

3)面试人员的确定

达到面试要求分数线的人员纳入面试入围人选。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拟招聘人员确定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30%+试工成绩×30%+集中面试×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招录人数依次核减。

(三)体检

考试通过后医院人事科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采取多种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1.体检由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在太和医院本部进行,体检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测试、健康体检两部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三、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其中具有两年及以上消防、武警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docx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2025年4月1日  

    郧阳区人民医院 太和医疗集团郧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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