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医院拟对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获取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yyrmyy-2024-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郧人医采计备[2024]27号
3.项目名称:郧阳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采购需求:郧阳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6.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7.预算金额:7万元
8.最高限价:7万元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门诊4楼招标办)
3.方式:现场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不得为电子公章或扫描章)获取询价文件:
(1)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提供网站中信誉截图或承诺函,询价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办理邮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招标办)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郧阳路15号
联系方式:0719-7100243
项目联系人:董老师 郑老师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