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负责督促检查各党支部、科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医院党总支决议的情况。
二、负责起草党总支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通知、信函),并做好党委会的记录。
三、组织安排党总支召开的有关会议或举办的重要活动。
四、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党务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五、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做好各种迎检资料的起草、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负责党务先进典型的评选、呈报和表彰奖励工作。
七、做好党员、团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八、负责院党总支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做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的征集、汇总和反馈等工作。
十、负责医院院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党费的收缴和党员的转接工作。
十二、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党建工作制度
一、加强医院党员教育,全面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宗旨教育、党性教育和党员培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坚强的政治堡垒。坚持“三会一课”(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制度、组织发展制度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三、加强医院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在党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把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发扬民主的优良传统系统化、制度化;加强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民主生活的管理。
四、坚持高标准,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未培养,不发展”的原则,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坚持“质量第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守党的纪律。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搞好党员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六、加强党内团结,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支部成员带头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听取意见,查找不足,沟通思想,维护大局,增进团结,推进工作。
七、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等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递或邮政传递。
八、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应按规定缴纳党费。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